有個金財主,家財萬貫,為富不仁,魚肉鄉里。


吳姓書生發誓,若日後為官,必嚴懲此人
數年後,吳生考中功名,回鄉任父母官。上任伊始,便將金財主抓捕歸案,準備嚴審。
金財主毫不抵抗,當堂全部招供。吳大人反倒生疑,命他寫下全部罪狀。
次日清晨,吳大人在書房出現一個包裹與書帖:“錢三萬貫,望大人高抬貴手。”
吳大人大怒,將金財主打五十大板。
第三日,錢漲至五萬貫,吳大人又打一百大板,
第四日,包裹更大,錢直接變成十萬貫。
這一次,吳大人非但沒有發怒,反而冷汗直流,長嘆一聲,收下了銀子。
夫人不解:“你不是恨他入骨嗎?怎能收他的钱?”
吳大人苦笑:“夫人有所不知,錢到十萬可通神。我若不收,他就會把這十萬送給我的上司。到時他未必有事,我卻先要大禍臨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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