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不得因AI开除员工!有人拒绝降薪被开除,公司要赔26万人民币

中国杭州法院裁定企业不得以导入AI降本为由解雇员工。某公司因AI取代人力,开除拒绝降薪的员工,遭判赔逾26万人民币。此案确立企业不可将技术风险单方面转嫁给劳工。

中国法院最新判例:不得因AI开除员工

随着 AI 技术快速发展,企业引入 AI 取代人力的情况逐渐增加,劳资纠纷也随之浮上台面,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就公开一起 AI 取代人类劳工的劳资争议案例。

据《新华社》与《央视新闻》报道,中国一位 35 岁的周姓员工于 2022 年 11 月加入杭州一家金融科技企业,担任 AI 大模型质检主管,月薪为 2.5 万人民币,主要负责把关 AI 与用户互动生成的答案,并过滤违规内容以确保模型输出准确。

由于该公司后续采用大型语言模型接手质检工作,便在去年 1 月试图将周姓员工调降至普通运营职位,并将月薪砍至 1.5 万人民币。

周姓员工拒绝这项大幅降薪的职务调整后,遭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即直接开除。之后他提起劳动仲裁,全案历经仲裁与法院一审及二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该公司以 AI 成本优势为由解雇员工的做法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该企业必须向周姓员工支付超过 26 万人民币的赔偿金,即以「2N标准」赔偿。

在中国,「N」的定义是指,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根据法院判决书的内容,企业采用 AI 提升效率属于自主经营范围内的常规调整,这类技术升级并不构成《劳动合同法》中所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定解雇事由。公司提供的新职位薪资降幅高达 40%,缺乏合理性。

杭州法院的判决,确立了一项重要原则,企业享受 AI 技术红利的同时,绝不能将技术更新带来的风险与成本单方面转嫁给劳动者。

图源:shutterstock图库 中国一位 35 岁的周姓员工因拒绝公司要求因AI为由降薪而被开除(图为中国劳工示意图)

提前应对AI劳动力冲击,中国拟调整政策

中国国务院特地选在 4 月 30 日公布这项判决的详细内容,隔天恰逢纪念劳动者权益的 5 月 1 日劳动节假期,借此向外界传递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明确立场。

面对 AI 带来的潜在失业潮,整体就业市场正处于关键的政策调整期。

《央视新闻》引述国际劳工组织 2025 年的研究指出,全球高达四分之一的就业岗位可能受到生成式 AI 的影响,解决 AI 对就业的冲击已成为全社会必须共同面对的课题。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初明确表示,将针对 AI 对就业的影响推出指导文件,并加快建立就业影响的监测预警应对体系。中国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样纳入相关对策,要求综合应对新技术发展对就业市场的冲击,健全重大政策与生产力布局的就业影响评估机制。

关于具体的评估方式,全国人大代表兼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建议,政府应参考环境影响评估的制度逻辑,针对企业大规模部署 AI 取代人力的行为实施事前评估与过程监测。企业在启动大规模的 AI 取代职位的计划前,必须先向主管机关提交就业影响评估报告。

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当下 AI 尚未对整体就业市场造成实质且大规模的破坏,政策制定者应把握这段宝贵的缓冲期,在推动 AI 产业发展的同时,同步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制度框架。

《新华社》则引述法律学者的观点强调,企业不应将导入 AI 作为裁员的借口,更不能借此规避应尽的雇主责任。若企业确实需要进行职务调整,应优先考虑提供员工技能培训或安排内部转职。

防范AI取代人类员工,德国也有严格劳动法

AI 技术的普及引发全球劳工对于失业的焦虑,相关的劳工权益保障也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

在德国,如果人类员工的工作面临被 AI 或机器人取代的风险,德国企业仅能在劳动法严格限定的特定条件下才能予以解雇。

依据德国的《防止不公平解雇法》规定,企业若要出于经营原因解雇员工,必须同时满足多项严格条件,包含该职位必须已经永久取消、企业的经营决策具备充分合理性,且该名员工完全没有转调至公司内部其他岗位继续工作的可能性。

这些严格的法律门槛,目的在于确保科技进步的果实能由社会整体共享,防范底层劳工成为技术革新浪潮下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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