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toImpose10To12.5PercentTariffsOn60Economies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宣布,对来自 60 个经济体的进口实施新的第 301 条关税,理由是这些经济体未能禁止或未能有效执行禁止通过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
* 这些关税取代了一项在 7 月 24 日到期的临时 10% 全球关税,并于 7 月 24 日东部时间 00:01 起生效。
* 该措施覆盖约 99.4% 的来自受影响经济体的美国进口商品,仅有少数例外。
关税税率:
* 10%
* 加拿大
* 墨西哥
* 印度
* 英国
* 许多其他已采纳或承诺禁止强迫劳动进口的国家。
* 10%–12.5%(取决于当前最惠国(MFN)关税税率)
* 欧盟
* 日本
* 韩国
* 瑞士
* 台湾
对于这些经济体,第 301 条关税的设计方式是:MFN 关税与新的关税相加通常将达到 10% 或 12.5%,具体取决于国家和产品。
* 12.5%
* 中国
* 其他大多数正在审查的、未满足美国标准的经济体。
重大豁免
关税通常不适用于:
* 能源产品(包括石油和天然气)
* 多种食品产品
* 化肥
* 已适用第 232 条关税的商品(例如许多钢材、铝、汽车以及一些药品)
* 符合 USMCA 的来自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商品
* 因供应链或经济方面担忧而被特别豁免的某些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