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規定對不合規海外投資的處罰:處以投資金額的 5‰-10‰ 罰款

GateNews
根據中國國務院於 2026 年 6 月發布的《境外投資管理條例》,未能遵守外國投資審批與備案程序強制性要求的投資者,將面臨重大處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商務部被授權命令停止不符合規定的投資活動,並要求在指定期限內處置資產。不遵守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罰款額為投資金額的 5‰ 至 10‰。直接主管人員及其他承擔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將面臨個別罰款,金額介於 50,000 至 100,000 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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