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經想過,為什麼有些家庭能夠將房產留在家族中,同時讓父母可以終身居住?這基本上就是「終身產權」的作用,說實話,這在遺產規劃中相當巧妙。



所以這裡的設定是:你涉及兩方。擁有終身產權的人叫做「終身租戶」——通常是原始所有者,也許是父母。他們可以在房產中居住,只要他們還活著,並擁有一定的使用權。然後另一方是「剩餘權人」,他們基本上在等待輪到自己,最終在終身租戶去世後獲得完全所有權。

讓這個制度有趣的是權利的分配方式。當終身租戶居住時,他們可以佔用並維護房產,但有個限制——他們不能隨意出售或抵押房產,沒有剩餘權人的同意就不行。不能用房屋淨值貸款,也不能做反向抵押,沒有批准一切都不行。但他們必須負責所有的維修、房產稅和保險。所以這並不是完全的免費。

與此同時,剩餘權人擁有自己的一套有限權利。他們不能在終身租戶還在時強制出售整個房產,但如果他們願意,可以出售自己擁有的部分利益。很有趣的轉折,對吧?如果他們這樣做,新買家就成為新的剩餘權人,繼承相同的權利。

最大優點之一是:你可以完全避免遺囑認證程序。這個過程既昂貴又耗時,所以很多人會用終身產權來避免它。因為房產轉移是在遺囑認證之外進行的,終身產權會優先於遺囑和其他遺產文件。所以如果你的遺囑說一件事,但你的終身產權又說另一件事,終身產權的規定會佔上風。

另外,如果雙方決定在終身租戶還在時出售房產,所得款項會根據終身租戶的年齡和預期壽命來分配。年輕的終身租戶通常會得到較大比例,這很合理。

但要記住一點——終身產權一旦設立就不能修改。這和信託不同,信託提供更多彈性。所以如果剩餘權人在終身租戶之前去世,他們的份額可能會轉給一個終身租戶沒預料到會受益的人,這時你也沒太多辦法改變。

總結來說,終身產權是一個實用的工具,可以在不經過遺囑認證的情況下轉讓房產,讓某人終身居住,並確保房產在他們去世後會傳給特定的人。但它也有限制,必須仔細考慮。如果你打算用這個方式來安排自己的財產,建議和財務顧問好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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