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做每月賣出選擇權的散戶投資人都以為自己會贏...


以下是用數學把這個論點終結的方式。
市場變便宜了。
我賣出一口 2 年期的賣權。
收取約 20,000 美元。
你則在同一家公司每月賣出賣權。
平均每月 1,000 美元。
你在上漲的月份賺錢。
你在波動大的月份虧損。
你得在最頂部賣出,而當時並不具吸引力。
8 個月後你賺了 8,000 美元。
當市場很便宜時,我在一筆交易中賺了 20,000 美元。
拿到權利金。
買進股票。
買進買權。
坐等。
4 個月後市場反彈。
我以 75% 的獲利了結 2 年期賣權。
我持有了其中 24 個月裡的 4 個月。
你做了 8 筆交易。我只做 1 筆。
你賺了 8,000 美元。我賺了 20,000+。
交易更少。
信念更強。
投資組合的賣權勝利再次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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