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想科技涉協助詐團洗錢 12.75 億,施姓主嫌 2000 萬元交保

幣想科技洗錢案裁判

士林地檢署偵辦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幣想科技涉嫌協助詐騙集團洗錢案件,去年依加重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施姓主嫌等 14 人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合議庭裁定施姓主嫌以新台幣 2,000 萬元交保,施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8 個月及科技設備監控措施,並要求定期向相關單位報到。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處合併執行 25 年徒刑。

幣想科技起訴書:詐騙集團引導購買 USDT

根據中央社報道,起訴書確認的案情如下:幣想科技對外宣稱具備合法虛擬資產業者身分,透過遍布全台的加盟據點提供泰達幣(USDT)買賣服務。詐騙集團引導受害人攜帶現金至門市購買 USDT,再將資產轉入指定錢包地址,透過多層轉帳方式切斷金流與幣流關聯,增加執法機關追查難度。

法院裁定條件:施姓主嫌交保、監控與出境限制

合議庭在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後,認為羈押必要性已較偵查期間降低,裁定以下措施:新台幣 2,000 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8 個月、科技設備監控,以及定期向相關單位報到。

法院認定施姓主嫌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一般洗錢等罪嫌的嫌疑重大,但同時認為多重保全措施已足以降低逃亡風險,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進行。本案尚未進入判決階段。

常見問題

幣想科技被起訴的罪名是什麼,目前審理進度如何?

根據中央社報道,士林地檢署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施姓主嫌等 14 人。截至報道時間,案件處於審理階段,施姓主嫌以 2,000 萬元交保。本案已獲准傳喚 1,601 位證人,尚未進入判決。

本案的遭詐金額和洗錢金流有何差異?

根據中央社報道,受害人直接遭詐金額約新台幣 12.75 億元;相關洗錢金流超過 23 億元。兩者差異反映了涉案集團透過多層轉帳流轉的資金規模遠超原始詐騙所得。

法院為何裁定交保而非繼續羈押?

合議庭確認,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後,羈押必要性已較偵查期間降低。法院認為,在新台幣 2,000 萬元高額保證金、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出境出海 8 個月及定期報到等多重措施下,已足以確保施姓主嫌不逃亡,並保障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

免責聲明:本頁面資訊可能來自第三方來源,僅供參考,不代表 Gate 的立場或觀點,亦不構成任何財務、投資或法律建議。虛擬資產交易具有高風險,請勿僅依賴本頁資訊作出決策。詳情請參閱 免責聲明
回覆
0/400
暫無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