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 與 NYDFS 簽署穩定幣監管協調協議

歐洲銀行管理局(EBA)與紐約州金融服務部(NYDFS)於週二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以協調監督歐洲聯盟與紐約州的穩定幣(stablecoin)相關活動。該協議建立了交換監管資訊與協調監管於兩個司法管轄區內發行之穩定幣的程序,包括 EBA 所監督、且受《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涵蓋的實體。隨著穩定幣市場在過去一年增加 774 億美元,於報導時達到 3,190 億美元;並在 2025 年簽署《GENIUS 法案》(GENIUS Act)後持續擴張,該法案為以美元為準備金背書的發行人設定了儲備與揭露標準。

該諒解備忘錄為在危機或緊急情況下的相互協助與及時協調建立了架構。它僅適用於受監管實體的與穩定幣相關活動,而不適用其所從事的其他任何業務。EBA 主席 François-Louis Michaud 表示,該協議「標誌著在強化跨大西洋穩定幣監督合作方面的重要里程碑,並確保跨境活動依據最高標準進行。」

NYDFS 自 2018 年起監管的穩定幣發行

NYDFS 自 2018 年起監督穩定幣的發行。獲准在紐約發行穩定幣的實體,運作於一套以儲備要求、可贖回性、透明度以及禁止再抵押(rehypothecation)為核心的框架之下。該部依據此體制核准 Ripple 的 RLUSD 穩定幣,這是一種以美元掛鉤的代幣,由存款、短期美國公債與現金等價物支撐。

代行監理總監 Kaitlin Asrow 表示,該協議將這份紀錄擴展到跨境層面。她說:「有效的金融監理取決於監管機關之間的堅實關係,而在數位資產領域,國際合作至關重要。」「此份 MOU 反映了本部對跨境監督與合作的深切承諾,以保護消費者與市場,並促進負責任的創新。」

EBA 依 MiCA 享有直接監理權限

在 MiCA 之下,EBA 對重大資產參照型代幣(significant asset-referenced tokens)的發行人以及電子貨幣代幣(electronic money tokens)的發行人,承擔直接監督責任。該法規允許該機構就與歐盟以外監管機關之間資訊交換訂立行政協議。機密資訊的揭露,取決於認定第三國監管機關的保密與專業保密制度與 MiCA 相當。EBA 評估 NYDFS 的制度為相當等同。

摩根大通凍結穩定幣新創帳戶,因面臨制裁風險

簽署發生之際,圍繞美元穩定幣的監理與企業活動正進行中。摩根大通凍結了與兩家由風險投資支持的穩定幣新創公司相關的銀行帳戶,原因是其曝險於遭制裁的司法管轄區;同時仍持續為穩定幣發行人提供銀行服務。該銀行正朝向自家代幣邁進,並已提出以 JPMD 為商標的申請。

FAQ

週二 EBA 與 NYDFS 同意了什麼? 歐洲銀行管理局與紐約州金融服務部於週二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以協調歐洲聯盟與紐約州之間的穩定幣活動監督,並建立交換監管資訊與協調監管的程序。

為什麼 EBA 與 NYDFS 會簽署這份穩定幣監管協議? 兩家監管機關隨著穩定幣市場在過去一年增加 774 億美元、於報導時達到 3,190 億美元而採取行動,並在跨境穩定幣市場於 2025 年《GENIUS 法案》簽署後擴張之際,將合作制度化。

EBA 對穩定幣發行人具有什麼權限? 根據《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EBA 對重大資產參照型代幣與電子貨幣代幣發行人承擔直接監督責任,且該法規允許該機構就與歐盟以外的監管機關之間資訊交換訂立行政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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