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於7月3日澄清,支撐許多預測市場的事件合約已屬於現有歐盟金融監管範圍,禁止向零售投資者銷售。此禁令適用於與MiFID II附錄I第C(4)至(10)節中列示的衍生品類別相關的合約,這些合約被歸類為二元期權,自2018年起已透過國家措施禁止歐盟零售投資者參與。ESMA的聲明強調,執行此限制不需新立法,因為監管框架已建立在成員國現行的產品干預措施之上。
ESMA 概述三條事件合約的監管途徑
ESMA的公開聲明指出,事件合約根據其結構屬於多條現有監管路徑。若合約的標的資產涉及MiFID II附錄I第C(4)至(10)節中列示的資產,即視為金融工具並歸類為衍生品。ESMA表示,鑑於這些合約具有二元結果,故其範圍涵蓋現行國家層級的二元期權產品干預措施,禁止其向零售客戶推廣、分銷或銷售。
未被歸類為金融工具的代幣化事件合約,可能會依據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MiCA)框架來規範,該框架有自己的授權與揭露要求。某些事件合約也可能依照各成員國的賭博法規定而受到管制,具體取決於該國的法律處理方式。聲明未提供單一的監管路徑,而是指示平台根據每個合約的實際特性進行個案分析。
二元期權禁令適用於與衍生品相關的預測合約
自2018年起,歐盟已經有效禁止零售投資者使用二元期權,當時ESMA推出臨時干預措施,成員國監管機構隨後透過本國措施將其永久化。ESMA7月3日的聲明將此既有禁令擴展至符合MiFID II分類標準的衍生品範疇的事件合約。
ATH21執行長Cris Carrascosa在社群媒體上表示,該聲明並非新限制,而是對現有法律範圍的提醒。Carrascosa指出,企業面臨的真正困難在於對產品實際特性進行前期、個案分析,而非僅憑標籤。
平台在現行規則下面臨授權或退出市場
對於有歐洲擴展意圖的平台,ESMA已縮小選擇為三條路徑。平台可以重組產品,使其不再屬於金融工具範疇;取得MiFID II授權以提供受規範的衍生品;或接受除非進一步合規,否則歐盟零售市場將保持封閉。聲明未提供額外指導或監管修正的時間表,顯示現行框架立即適用於現有及未來的產品。
常見問答
什麼標準決定事件合約是否在歐盟二元期權規則下被禁止?
若事件合約的標的資產涉及MiFID II附錄I第C(4)至(10)節中列示的資產,即屬於衍生品類別,則該合約在歐盟零售銷售中被禁止。ESMA表示,此類合約被歸類為衍生品,並在國家層級的產品干預措施範圍內,禁止向零售客戶推廣、分銷或銷售二元期權。
預測市場平台在歐盟的運作有何監管選項?
ESMA概述了三個選項:重組產品使其不再屬於金融工具範疇;取得MiFID II授權以提供受規範的衍生品;或接受不進入歐盟零售市場。未符合金融工具資格的代幣化合約,可能會依照MiCA框架的規定,而非MiFID 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