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允許銀行、信用合作社提供加密託管

Ethan Brooks

開場

明尼蘇達州已通過立法,允許銀行與信用合作社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這標誌著該州正式進入受監管的加密金融服務領域。州長 Tim Walz 於週五簽署 HF 3709 法案,該法案預計於 2026 年 8 月 1 日生效。該法案使州內金融機構能夠「提供並執行某些虛擬貨幣託管服務」,以滿足對受監管替代方案的需求,因為目前存在未受監管的外州與離岸提供者。該法案主要作者之一的眾議員 Bernie Perryman 表示,HF 3709 使明尼蘇達州的金融機構能夠「與其客戶和會員共同演進」。這一監管舉措反映出美國各州之間更廣泛的趨勢,即審視與加密相關服務的法律界限;目前紐約、懷俄明與維吉尼亞州已在運作類似的框架。

合規要求

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的銀行機構與信用合作社,必須維持書面政策,涵蓋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安全等其他合規措施。該法案亦要求機構確保將客戶資產與機構自有資產分離——這是保護客戶的重要關鍵防護。

監管核准流程

金融機構必須在開始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至少 60 天前,向明尼蘇達州商業事務主管(Minnesota Commissioner of Commerce)提交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包含其風險管理架構及其他合規文件的細節。

產業回應

作為全州貿易協會的明尼蘇達州信用合作社網絡(Minnesota Credit Union Network)於週五表示,該立法「為明尼蘇達人提供更安全的方式來管理加密貨幣」,並透過監管監督強化對詐欺、駭客攻擊與損失的防護。

比較性概況

明尼蘇達州加入了一份不斷增加的州名單,這些州已允許部分銀行提供加密貨幣託管服務。紐約、懷俄明與維吉尼亞州目前已具備類似的規範。

明尼蘇達州加密貨幣提款機禁令

此外,明尼蘇達州於本月初通過 SF 3868 法案,禁止全州安裝加密貨幣提款機與自動櫃員機(kiosks)。截至 2026 年 8 月 1 日,禁止新增安裝加密貨幣提款機,且既有自動櫃員機可能不得再運作。營運商必須於 12 月 31 日前移除所有加密貨幣自動櫃員機。

加拿大政府也在其春季經濟更新中宣布,計畫禁止加密貨幣提款機,理由是它們在詐欺與洗錢中扮演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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