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通貨監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於 2026 年 3 月發布的《GENIUS 法案》(GENIUS Act)擬議監管規定,新獲核准的聯邦支付型穩定幣發行商在至少持續三年的「去新監督期」(de novo supervisory period)內,將面臨最低初始資本要求 500 萬美元。該提案亦要求發行商維持足以涵蓋未來 12 個月預估營運費用的流動資產;而對許多新創公司而言,此要求可能會超過其自身的資本要求。通貨監理署的提案已於 5 月 1 日結束公開徵求意見,展現出一種以銀行為導向的監管體系,較有利於具備既有金融基礎設施、合規人員與資本資源的申請者,使得規模較小的 fintech 公司在不依賴外部條件的情況下更難獨立進入市場。
免責聲明:本頁面資訊可能來自第三方來源,僅供參考,不代表 Gate 的立場或觀點,亦不構成任何財務、投資或法律建議。虛擬資產交易具有高風險,請勿僅依賴本頁資訊作出決策。詳情請參閱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