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虛擬資產監管局(PVARA)主席 Bilal bin Saqib 於週六呼籲,應依據伊斯蘭教法對數位資產逐一評估,顯示其與 6 月 10 日發布的一項教令(fatwa)存在分歧;該教令大致否決了加密貨幣的購買。
Darul Ifta(卡拉奇贊迪亞圖爾烏魯姆 Jamia Darul Uloom)相關的穆夫提 Taqi Usmani 及學者裁定,包括 USDT 在內的加密貨幣不符合「maal」(財富)在沙裡亞法下的定義,並宣布以加密貨幣為基礎的購買實體商品與數位服務無效。Saqib 表示,區塊鏈、穩定幣、代幣化的真實世界資產以及其他數位資產代表不同技術,應進行審慎的技術與宗教評估,而非全面性的否決。此分歧將直接影響巴基斯坦正在發展的加密貨幣監管架構;在該框架下,獲許可的公司必須遵循沙裡亞法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