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融服務委員會(FSC),南韓金融監管機構於 7 月 29 日向國會提交了《資本市場法》的修訂條款,目的在於於企業重整期間強化對少數股東的保護。
FSC 將重新提出強制要約收購規則,要求上市公司股份的併購方就少數持股提出要約,且價格需反映控制權溢價。在進行有形資產分割後,於市場上市的子公司必須向母公司少數股東提供一定比例的新增股份。FSC 亦計畫強制上市公司高層人員對短線交易獲利進行返還(沒收),並要求強制揭露企業高層所持有的重大刑事紀錄,以提升市場完整性並進一步強化投資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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