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金管會成加密主管機關

台灣立法院於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建立台灣第一套專門規範數位資產產業的完整法律架構,全面將虛擬資產服務業改採許可制,並首度針對穩定幣建立專章管理制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正式確立為主管機關,負責發照、監督及制定配套子法。新法通過前,台灣主要依據《洗錢防制法》及行政命令管理虛擬資產業者。

VASP 許可制的核心要求

依據新法,凡提供虛擬資產交易、保管、交換、移轉、經紀及其他相關服務的業者,均須取得金管會核准後方可營運。業者須符合以下規定:

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機制

資訊揭露:依規履行資訊揭露義務

客戶資產隔離保管:落實客戶資產與公司自有財產的分離保管

資訊安全管理:建立符合標準的資安管理制度

洗錢防制(AML):依規建立反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制度

未經許可擅自營運者將面臨行政處分,情節重大者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穩定幣專章:台灣首度建立發行人監理框架

《虛擬資產服務法》首度針對穩定幣設立專章,明定以下義務:

· 穩定幣發行商須取得金管會核准,並維持足額準備資產;

· 準備資產必須與公司自有財產分離保管,以保障持有者權益。

涉及新台幣穩定幣的業務,同時納入中央銀行(CBC)的監理範圍。準備資產比例、發行上限及具體申請程序,將由後續子法規定。

市場秩序規範:新增禁止行為與行政刑事雙重責任

新法新增市場秩序相關規範,明確禁止虛假交易、價格操縱、散布不實資訊、內線交易及其他足以影響市場公平性的行為。違規者將同時面臨行政處分及刑事責任,為金管會提供更完整的執法依據。

後續子法的已知制定範疇

金管會將依據母法陸續制定配套子法,依現有公開資訊,子法將涵蓋以下事項:申請資格與審核程序、最低資本額要求、資訊揭露規範、客戶資產保管標準及其他監理規定。

既有 VASP 業者的過渡機制,以及許可申請的具體時程,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時尚未有官方公告。

常見問題

新法通過前,台灣如何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業者?

新法通過前,台灣主要依據《洗錢防制法》及行政命令,要求 VASP 完成洗防登記,缺乏完整的金融監理架構。新法將監管制度從登記制度升級為許可制度,金管會成為法定主管機關,賦予更完整的執法依據。

《虛擬資產服務法》對穩定幣發行的具體規定為何?

新法要求穩定幣發行商取得金管會核准,維持足額準備資產,並將準備資產與公司財產分離保管。涉及新台幣穩定幣的業務同時受中央銀行(CBC)監理。準備資產比例、發行上限及申請流程等細節將由後續子法規定。

現有 VASP 業者的過渡安排何時公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時,金管會尚未公布現有 VASP 業者的過渡機制及許可申請時程。相關安排將於金管會制定配套子法過程中陸續明確,子法公布後業者方可依據具體規定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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