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C 表示,Gemini 這起加密貨幣案件不應該在目前的執法標準下提起。該機關已加入 Gemini,請求聯邦法院在金錢罰款已獲繳足後,移除剩餘的和解限制。
要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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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FTC 表示,Gemini 的執法案件不符合目前的提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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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機關指出爭議證據、吹哨者可信度疑慮,以及在審查期間出現的訴訟行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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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修訂執法標準與合作政策,聯邦機關正日益協調加密貨幣監管。
CFTC 審查 Gemini 案件改寫加密執法方向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於 5 月 27 日將其撤銷 Gemini 案件部分內容的努力提到聯邦法院,並加入該公司提交的動議,要求移除與針對 Gemini Trust Company LLC 長期進行的訴訟相關的剩餘限制。該機關表示,法院應撤銷先行性的條款,這些條款與 2025 年 1 月的同意令有關,因為其認定原始起訴不應在目前標準下提出。
該聯邦機關表示,審查涵蓋了調查的歷史、訴訟策略、證據材料,以及跨政府機關的整體數位資產執法政策變更。此案於 2022 年 6 月在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展開,核心是指控 Gemini 在與比特幣期貨產品相關的註冊流程中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CFTC 表示,Gemini 已已滿足和解中的 500 萬美元民事金錢罰款,留下的僅是法院需考量的同意令先行性條款。監管機關表示:
「CFTC 已認定,該起訴不應被提出——在目前的執法標準下也不會。」
CFTC 也概述了審查期間發現的多項內部疑慮,包括對證人可信度、證據處理以及訴訟行為的問題。該機關表示,起訴書主要仰賴一名先前已被認為缺乏可信度的吹哨者陳述。委員會人員進一步表示,在機關就該起訴書投票表決之前,委員所要求的證據支持已被扣留。該文件也指出,擔任訴訟的法律顧問在資訊面向方面阻礙了 Gemini,儘管 Gemini 認為其辯護所需的資訊是必要的;同時又在發現程序的爭議中主張「審議過程特權(deliberative process privilege)」。
Gemini Trust Company LLC 經營 Gemini 加密貨幣交易所,由 Cameron 與 Tyler Winklevoss 所創立;他們在 2014 年推出該平台,作為面向美國用戶的受監管數位資產交易市場。該公司將自己定位為以合規為導向的加密企業,並透過紐約州金融服務局取得紐約州信託牌照,使其能在州級銀行監管之下提供託管與交易服務。
SEC 與 CFTC 協調改變加密監管路徑
更廣泛的聯邦政策變動,愈來愈偏向對數位資產採取協調式監管,並降低監管碎片化。3 月,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 CFTC 簽署一份新的諒解備忘錄,目標在於協調加密監督、簡化監管流程,並限制各機關之間重複的執法行動。該舉措特別將數位資產與新興金融科技列為聯合協調的優先領域。
在審查 Gemini 的和解條款與剩餘的先行性限制後,監管機關表示:
「CFTC 認定,繼續執行同意令的先行性條款,既不符合 CFTC 的任務,也不符合公眾利益。」
近期 CFTC 的行動也指向一項修訂後的執法策略,強調合作、透明度,以及更狹隘地使用懲罰性行動。5 月 19 日,該機關發布更新指引,說明企業如何在自我通報以及補救措施後取得合作加分,或可能獲得不予起訴的結果。該機關將該政策描述為一項更廣泛的努力,旨在在強化市場完整性保護的同時,簡化執法作業。
Gemini 這起案件可能成為未來涉及聯邦機關與數位資產公司的加密爭議的參考點。共同動議請求法院移除與和解相關的剩餘限制,理由是持續執法已不再符合公眾利益或該機關的任務。這項推翻可能會影響美國境內正進行與未來的加密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