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 Peirce 在 6 月 3 日的演說中挑戰區塊鏈監管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 Hester M. Peirce 在 6 月 3 日於新澤西州普林斯頓的 IC3 Blockchain Camp 發表演說,挑戰對區塊鏈基礎設施的廣泛監管。她質疑證券規則是否應涵蓋區塊鏈、驗證者(validators)、開發者,以及中立軟體。該演說將加密貨幣監管框定為一個邊界問題,核心在於證券規則是否應延伸至中立網路、開放原始碼程式碼,以及降低對傳統中介機構依賴的非託管工具。

Peirce 質疑將中介規則套用到區塊鏈基礎設施

Peirce 表示,SEC 的規則手冊高度仰賴中介機構。她說:「我們看到加密世界充滿了經紀商、交易商、交易所、清算所、過戶代理人、投資顧問,以及投資公司。」她補充道,在某些情況下,區塊鏈被用來執行類似於這些中介機構所做的功能,但考量到區塊鏈被用於許多事情,並非只是在進行證券交易,尚不清楚 SEC 的規則是否應適用於區塊鏈本身。

以中介機構為中心的架構,會迫使人們在那些原本旨在降低對中介機構依賴的系統中,去找出經紀商、交易商、交易所與託管方。她的論點可能影響去中心化金融(DeFi)、驗證者、節點營運者(node operators)、使用者介面、開發者,以及集中式加密平台。

SEC 應聚焦於基礎設施之上的控制與託管

Peirce 劃清了區塊鏈基礎設施與證券市場活動之間的界線。她主張,中立性的基礎設施不應僅因為它承載區塊鏈資料,就變成受管制的證券平台。SEC 應聚焦於誰控制資產、誰做出決策、以及誰執行證券相關的功能。

這種區分可能使驗證者、節點營運者與軟體開發者免於適用那些原本針對經紀商或交易所的規則。Peirce 的架構將監管重點放在行為、控制、託管與裁量,而不是僅僅看基礎設施本身。

架構對 DeFi 與集中式平台給予不同對待

Peirce 指出,區塊鏈網路與軟體工具不應僅因為它們促成交易,就自動落入證券監管。她的架構著重於:某個參與者是否控制資產、是否行使裁量,或是否執行傳統上由證券中介機構處理的功能。

她說:「加密貨幣讓我們有機會,仔細思考證券法何時、為何以及如何適用。」集中式加密行為者仍面臨不同的測試。當公司控制客戶資產、持有資金,或就證券行使裁量時,證券監管可能會適用。

鏈上集中式金融可能仍是 SEC 監管的可管範圍。真正的 DeFi、非託管工具與自主軟體,在不存在控管方時,可能會獲得不同待遇。

Peirce 呼籲建置者強化防護措施,並捍衛非託管交易

Peirce 呼籲建置者在監管者介入之前先解決風險。她提到更強的稽核、更好的金鑰管理、針對駭客攻擊的防護措施,以及對去中心化取捨的更清楚揭露。

她捍衛使用者能夠在沒有中介機構的情況下進行交易。僅是共享軟體使用,本身不應在沒有人控制系統時,就產生交易所的註冊義務。

FAQ

6 月 3 日 SEC 委員 Peirce 對區塊鏈監管說了什麼?

Peirce 質疑證券規則是否應涵蓋區塊鏈、驗證者、開發者與中立軟體。她主張,SEC 應聚焦於誰控制資產、誰做出決策、以及誰執行證券相關功能,而不是將中介規則套用到中立的基礎設施。

Peirce 的架構如何將 DeFi 與集中式加密平台區分對待?

Peirce 表示,真正的 DeFi、非託管工具與自主軟體在不存在控管方時,可能會獲得不同待遇。當集中式公司控制客戶資產、持有資金,或就證券行使裁量時,證券監管可能適用,但中立的基礎設施不應自動落入證券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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