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联合新闻网络 的报道,台北法院 4 月 27 日就「台积电 2 奈米制程内鬼泄密案」一审宣判,四名前台积电工程师全数有罪,主犯陈力铭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Tokyo Electron 在台子公司「东京威力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依台湾《国家安全法》被处罚金 1.5 亿新台币,包括给付台积电 1 亿新台币、政府 5,000 万新台币。本案是台湾国安法首件针对法人的起诉与定讞,亦为首次对外资科技公司的国安法刑罚。
四名前 TSMC 工程师判 2-10 年,主犯陈力铭 10 年
四名被告皆为前台积电工程师,分别被判:
陈力铭 — 10 年(检方原求刑 14 年,主犯)
陈韦杰 — 6 年
吴秉骏 — 3 年
戈一平 — 2 年
法院认定四人共同窃取并泄漏台积电「14 奈米及以下 IC 制造制造制程、关键气体、化学品与设备技术」核心商业机密。陈力铭离开台积电后加入 Tokyo Electron 在台子公司,并向其他三位仍在职或前同事索取机密文件,目的是协助 Tokyo Electron 切入台积电先进制程的设备供应链。
Tokyo Electron Taiwan 罚 1.5 亿新台币、国安法首例法人案
除个人刑责外,Tokyo Electron 在台子公司被处罚金合计 1.5 亿新台币,分配为:给付台积电 1 亿新台币、给付政府 5,000 万新台币。台湾 Tokyo Electron 行销部主管卢怡尹另因事证湮灭获判 10 个月、缓刑。
本案是台湾《国家安全法》首件针对「法人」的刑事起诉并定讞,也是首件以「外国技术转移」框架起诉的案件。2025 年 12 月检方起诉阶段原求刑 1.2 亿新台币,今日定讞金额转换为日圆计价、实质罚金规模上修。
泄漏 14 奈米以下技术、目标切入 TSMC 制程订单
判决揭示的犯罪动机并非单纯窃取技术后另起炉灶,而是为了让 Tokyo Electron 在台积电先进制程的设备供应链中取得更有利位置。换言之,被泄漏的技术细节成为 Tokyo Electron 设备调校与规格设计的「逆向工程」依据,藉此提升其产品与台积电生产线契合度,降低被既有供应商(如美系 Applied Materials、Lam Research)取代的风险。
对于台积电而言,2 奈米是其下一代主力制程,原订 2026 年下半年量产,相关技术细节属最高商业机密。此次泄密案揭露时段正值台积电 股价站上历史高点 2300 元之际,但市场反应相对平静,显示投资人认为司法定讞反而有助于稳固技术护城河、降低未来重大泄密事件机率。
另案:TEL 切除中国区高管,家族牵连苏州新汇
几乎同日,Reuters 引述金融时报另披露 Tokyo Electron 已切除一名中国区高层管理人员陈杰(Chen Jie)的职务联繫。陈杰过去担任 TEL 中国区负责人,其家族在「苏州新汇半导体」有投资;该公司原本为 TEL 在中国区提供设备工程服务,后來转向自主开发晶片制造设备,与 TEL 形成竞争。
两案合计显示 Tokyo Electron 在 2026 年同时面临「台湾端泄密判决」与「中国端利益冲突」双重治理事件。日方总部随后宣布在台子公司董事长等高层异动于 2 月 1 日生效,目前定讞与切除动作可视为合规重整的后续落实。对于全球半导体设备产业而言,本案确立了「跨国设备商需要严格隔离客户机密与竞品资讯」的法律先例,未来类似争议若再发生,台湾法院已建立可援引的判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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