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SEC 提出修正註冊規則與揭露架構的修訂,目標是擴大公開融資的彈性,並為上市公司簡化遵循程序。依據該提案,更多公司將能取得先前僅限於知名成熟發行人的架構下的「架上發行(shelf offerings)」以及加速註冊流程;同時,券商交易商(broker-dealers)也可將研究報導範圍擴展至更廣泛的上市公司。
SEC 亦提出將大型加速申報者(large accelerated filer)身分的門檻,從在公開流通(public float)中的 7 億美元提高至 20 億美元,並且僅因權益價值變動而在其首次公開募股(IPO)後 60 個月內獲豁免重新分類。兩項提案的公眾意見徵詢期皆自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刊登後延長 6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