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雙重上市規則要求分拆需經股東批准
南韓金融當局於7日發布的分析報告指出,已發布雙重上市指引,要求母公司欲上市分拆子公司時,必須取得股東批准。韓華投資證券分析師Eom Su-jin表示,此規定不僅有利於控股公司,也將使經營多元業務部門的集團受益,因為強制性的批准要求解決了長久以來的擔憂,即某些業務部門可能被分拆並單獨上市,從而稀釋母公司股東價值。經營多項不相關業務部門(如貿易、建設、物流與製造)的南韓集團企業,歷來因擔憂「核心業務分拆上市」會導致重複計價問題而出現折價交易,新指引旨在透過阻止或嚴格限制此類決策來消除此折價因素。 指引將雙重上市限制範圍擴大至控股公司之外 Eom Su-jin在報告中指出,雖然控股公司常被視為更嚴格雙重上市規定的主要受益者,但那些不具控股公司地位、卻經營子公司或多條業務線的企業,可能獲得更大的間接好處。分析師解釋,許多大型南韓企業雖非以控股公司架構運作,但持有關聯公司20%以上股權並具重大影響力,且這些關聯公司占母公司淨資產逾10%。指引廣泛定義雙重上市為「上市公司將其實質控制的非上市公司上市」的情況,因此除傳統控股公司外,一般集團企業也被納入監管範圍。 股東批准要求解決集團估值折價問題 市
Lucas Bennett ·07-06 23:02
